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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反诉广药被最高院驳回 面临29亿巨额索赔

  新浪财经讯 11月9日消息,广药白云山今日发布公告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维持早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即驳回六家加多宝公司针对王老吉[微博]商标侵权案反诉广药集团的请求。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广药集团已申请将此案原10亿元索赔金额变更为29亿元,并获法院受理。

 

  该案可回溯至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出起诉加多宝商标侵权。广药的主要诉请为,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福建、杭州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该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今年2月,广药集团提出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得到广东高院受理。当时广药集团解释称,是以加多宝自行向工商登记部门申报的利润数额作为证据提交,并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估算出的净利润总额为索赔依据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同月,上述六家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六家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此后,六家加多宝公司还申请追加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诉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但是,今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认定上述六家加多宝公司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法院认为,上述加多宝公司提出的反诉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而上述加多宝公司并非缔约主体,广药集团对其不存在先合同义务。上述六家公司对此判决不服,又向最高院提出反诉请求。

 

  广药白云山今日公告显示,对于加多宝的上诉,日前最高院已经下达裁定书,维持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原判,即驳回六家加多宝公司反诉广药集团的请求。

 

  自2012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广药与加多宝之间针对商标广告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品装潢权侵权等问题的诉讼案件已多达十余起,根据目前的案件审理情况,加多宝方面累计被判赔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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