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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类企业将可享受对韩贸易通关便利

     

       国际商报讯记者从日前在广州召开的第二轮中韩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获悉,中国海关与韩国海关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联合对双方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关分别与新加坡(2012年)、韩国(2013年)、中国香港(2013年)海关签署了3个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安排。此外,中国海关与美国和欧盟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也在磋商过程中。中国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将可以通过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享受越来越多外国海关提供的互认通关便利。

 

       海关人士向记者解释道,“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从而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

 

       近年来,中国海关积极引进世界海关组织贸易安全与便利理念,将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与国内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接转化,其中AA类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营造有利国际环境,取得了积极效果。据海关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海关共有AA类企业2910家,报关单数量占全国总量(下同)的15.92%,进出口值占27.95%,纳税额占34.33%,中国的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在进出口活动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此前,在去年6月27日举行的中韩两国首脑会议上,中韩两国海关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大韩民国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认证企业制度的互认安排》。中韩两国海关将为双方优质企业提供通关便利,企业可以减少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从而更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中韩海关在2013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试点。双方海关各自选取了28家企业,进行了互认前后通关时间比对。试点结果表明,互认后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通关时间明显下降,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比非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通关时间明显缩短。(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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