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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进入养老业将吃到“定心丸”

 

        从被限制到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的门槛越来越低。

 

       12月3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在一个论坛上表示,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涉外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养老用地、银行贷款、政府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多方面的政策。陆杰华同时兼任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全国老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民政部福利司综合处,并未得到官方回应。据了解,我国至今尚未出台过一部针对外商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专门法律规定。

 

       外资进入门槛太高

 

      近年来,国外的养老服务机构陆续试水中国养老市场,但市场占有率极低。

 

       12月5日,中国老龄办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很多国外企业也已经嗅到了中国养老市场巨大的潜力,但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相关规定及政策无法落实等问题使得实际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外资企业并不多。

 

      据记者了解,外资目前所涉及的养老产业主要包括老年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老年旅游、医疗机构、保险金融、养老地产等多个行业,但除了前两个领域的进入并未存在太多法律上的障碍外,剩下不同类型的几个行业外资进入时都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以外资投资设立养老机构为例,这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适用于民间资本设立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定;但是,外资进入形式大都是与中方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加上由于缺乏土地、税收等政策性支持,福利政策也有差异,使得很多投资于各地的外资养老项目多是败北而归。

 

       一家有意入驻中国养老服务业的日本企业表示,在日本,护理型的养老院每人每月需要50万日元左右(合人民币31650元),养老护理保险会负担一半左右,可以轻松入住;但中国没有这种养老护理保险,必须得个人承担。

 

      事实上,中国法律对外企独资进入养老服务业还缺乏明晰确认,即便已在国内开展了业务的外资也面临土地使用、医疗服务、行业标准等一系列法律难题,可以说,法律缺失已经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养老市场的最大阻碍。

 

       “养老领域虽然已吸引外资多年,但就目前而言,以独资方式进驻养老服务业的外资基本没有,甚至以外资命名的养老机构都不多,外资在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占比非常低,甚至连个统计数据都没有。”陆杰华称。

 

       优惠新政指日可待

 

       外资不仅能带来资本,还有技术和标准,而这正是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急需的几样法宝。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指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随即,11月召开的三中全会进一步定了调。

 

       据陆杰华介绍,国务院办公厅9月份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面的附表中,涉及养老服务业的部门多达33个。

 

       “尽管外资养老机构的服务价位较高,受众较为有限,但有助于满足人们日益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外资在服务和专业化程度上都运作了好多年,这是一粒种子,我们可以充分吸收国际养老服务业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陆杰华表示,民政部酝酿的关于涉外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相关规定中不光有土地进入、资本运作等硬件内容,同样涉及人员培训等软件方面,相关政策或在全国两会前后出台。

 

       其中,土地、税收等政策性支持则是投身于养老市场的内外资企业的共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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