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11月起无“绿标”车全市限行
11月1日起,汕头市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实施全天24小时限行措施,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了解,汕头市将对在用机动车依法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通行;对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在泰山路以西(不含泰山路)、金凤—黄河路以南(不含金凤—黄河路)、西港路以东(不含西港路)、海滨路—中山路以北(含海滨路—中山路)区域的市区各路段限制通行。
记者了解到,该措施自施行之日起至11月30日为宣传教育期,相关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进行劝阻、引导和教育,不予处罚。自12月1日起,对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