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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货不对板”咋维权?揭阳市住建局解疑释惑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然而购房者也常遇到实际收楼却发现交付的楼盘质量和观感与样板房相差甚远等“货不对板”的问题。本月8日,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针对消费者反映较多的开发商不按时交楼、随意更改规划图纸、收楼后出现质量问题迟迟不解决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买房遭遇“货不对板”


    揭阳市民李老太:原本开发商承诺小区里配建的荷花池竟变成了一块草坪。“我至今仍记得当时广告片里,荷花开放的美好景象,没想到他们这么欺骗业主。”家住临江北路某小区的李老太有些无奈地说。


    市民张女士:自己所在的小区由于停车位不足,绿化地竟被改成了停车场。


    针对此类开发商随意更改规划、设计的行为,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将原有的景观、绿化等进行拆除,改为他用,就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由于合同中对此问题很少涉及,往往使购房者申诉无门。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买者有权要求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对开发商就没有约束力。该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同时要尽量把相关材料附上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和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开发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


    揭阳市民曾先生:购房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不予修理的,可否向住建部门寻求帮助?


    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首先应向物业单位进行报修,物业单位应进行登记、调查,属于保修期、保修范围内的,通知开发企业进行保修,超过保修期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物业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政策安排进行维修。当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而责任单位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时,业主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管理站投诉。


    据了解,房屋不同部位保修年限不同。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其他土建工程如阳台窗台漏水,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电器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电器安装不符合标准等保修期为2年。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


    揭阳市民洪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已经过了交房的时间,但是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交房,双方多次协调无果。


    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按照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当延迟的期限过长,符合双方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揭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合同不规范或者对合同条款的内涵不清楚而贸然签订等原因而引发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由于购房者基本上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合同纠纷中受害者往往是购房者,因此,除了要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外,还要对事关购房者权益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明确,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民购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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