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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资讯】汕头被列入广东省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

记者获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日前已正式印发。全年将部署省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40项,审议出台一批重要改革文件,新部署实施8项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其中,重点开展3项综合改革试点,汕头被列入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 

据悉,2018年,广东省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在继续推进中央和省已部署开展的试点基础上,谋划部署一批新的改革试点项目。其中,重点开展3项综合改革试点。一是在广州、深圳、汕头、东莞市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要求年内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重点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改革、降低综合营商成本、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任务。二是在梅州、惠州、江门、清远市和佛山市三水区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要求年内在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在深圳、江门、肇庆市开展“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同样要求年内实现“数字政府”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整体政府建设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据介绍,广东省各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将在3年内完成。同时, 2018年广东省还将部署开展5项专项改革试点,继续抓好中央部署我省的49项改革试点,以及省级层面已部署开展的17项改革试点的跟进落实;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对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部署复制推广。

 

(信息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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